未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年龄必须在16周岁以上……近日,郑州市公安局会同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局等单位联合起草《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5公里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依规悬挂号牌,并保持号牌完整、清晰,不得污损、遮挡。 在没有施划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不得醉酒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高架道路、上跨桥梁、下穿隧道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 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音响、搭篷也不允许 根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以下行为:拼装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上加装、改装动力装置,或者拆除、改装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限速装置等更改非机动车技术参数影响非机动车行驶安全的行为。 另外,禁止的行为还包括在非机动车上搭篷,加装挂架、音响、高音喇叭、灯光,加装或者改装座位等改变非机动车外形结构影响非机动车行驶安全的行为。 从事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或者销售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非机动车载人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非机动车不得载人;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1名。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并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发生货物散落、飘洒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况。禁止使用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 购车之日起30日内,需申请登记上牌 《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已经纳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号牌和行驶证。未经登记的,不得在道路上行驶。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上牌。(来源:大河网) |